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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aturday, June 26, 2010

这里是我记载我的一点一滴的地方

人,有时就是很奇怪。
明明是自己做的事,却又一直叫人家不要这么做。


不是我故意要看她的部落格。
而是偏偏给我不小心看到。
我已经尽量避她避得远远的,可是她总是觉得我要跟她吵。

是她一直看我的部落格,然后写在自己的部落格说我在数落她。
还真不知道是谁在说谁。

很奇怪的,我的面子书没有add她,她却知道我的一举一动。
我部落格写的东西,她比我还清楚。


今天她传了封简讯给我,我在看球赛,比赛完毕后才注意到的。
她问我可不可以跟她谈谈?
过了不久又另一个简讯来。
意思是这样的:
我知道你不喜欢我,我现在传简讯给你,可能你会写在你的部落格或者是面子书。可是我要让你知道,我不要跟你吵。我不认识你。有关我在部落格写的那一篇,不是关于你,而是我的室友。那个你以为是你的那一篇,其实是另一个人。可是当时我很生气因为我跟你吵。我要结束这一切,对不起要是我伤害到你。我不要再跟你吵。如果你要你可以问我任何东西。我删除我的面子书和部落格。不想跟你吵。


我根本就没有给过她我的电话号码,她从哪里得到的我心知肚明。
我也从来没有跟她吵过,她想说什么就有她吧。
我写中文,她看不懂,可是并不代表她会不懂,因为自然而然会有人翻译给她。

如果她真的不要吵,她可以停止看我的面子书和部落格。
偏偏她就是喜欢看,然后自作多情的觉得我在写她,要跟她吵。
很重要的一句,她写:我不想再知道有关你的事。
意思就是这些日子她都很在乎有关我的一切。

真的,我看开了。
我也忘了多久没有跟ah y说话了。
也许他觉得这一切都是值得的。
有哪个人不是重色轻友的?
分不清是非的人,我又可以怎样。


对!我不喜欢她!不喜欢她的一切!
我不认识她!所以请她离我远一点!
请不要在关注我的一举一动。
她要说什么都可以,因为她说的都是对的。
就因为我看起来就是一副欺负人的样子,而她看起来就是懦弱被人欺负的样子;并不代表她不会欺负人,也不代表我不会被人欺负!


她如果真的不要吵,就不应该传简讯给我!就不应该在部落格写我,然后说她不是在写我!也不应该看我的部落格或面子书!


对!我会写在部落格,因为这里是我记载我的一点一滴的地方。
我说过了,只要她有回应,就表示她一直在注意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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